6/03/2016

一招減少前屋主的信件

Return to Sender

很久很久以前(光陰啊~)我在美國中部州念大學時住宿,常常收到之前住在同個房間人的信件,都是不重要的廣告郵件。郵局工作人員就教我:在信封上寫「Return to Sender」(退還給寄件人),還可外加一句「No Such Person at This Address」(此地只無此人)。投回信箱就好了。

接下來我台灣美國兩地跑,搬了幾次家,也結了婚在矽谷定下來。搬到這的前幾年,偶爾會收到前屋主的廣告信件,不以為意。一般人搬家,當然會去跟有來往的公司行號更改住址,但誰會跟大量發送廣告、型錄的商家更改住址?我能了解。

久了開始覺得煩。自家雜七雜八的信件沒兩天就能堆積如山了,還要浪費時間處理他人每個月三、四封的垃圾。前一陣子突然想起大學時候郵局先生教我的方法,決定再來試試看。便在信封上大辣辣地寫上「Return to Sender」還畫了個箭頭指向寄件公司地址,又在前屋主名字旁再註「No Such Person at This Address」,就投回信箱。

幾個月後,老公看我這樣做還懷疑地問:「你這是不是在浪費時間啊?」我嗓門可大了「真的有用!」我真的感覺前屋主的信件大幅減少。以前他的什麼健保/電話/有線電視公司推銷廣告、服裝/傢俱/化妝品公司型錄都不再寄東西來了。想想,公司行號都有專人處理信件收送,他們收到退件,又這麼大的字說此地無此人,伸個指頭電腦上敲個鍵就把這個人刪掉,免得浪費時間列印地址標簽,又白花郵費,對處理公司郵件的人來說,何樂而不為?

現在我幾個月才會收到寥寥一兩封前屋主的信件。我知道要完全停止收到前人郵件幾乎不可能。公司行號有各種管道取得姓名地址作為大量寄送廣告的對象,他們的資料庫不見得常常更新。但這樣的成績,已經讓我 相當高興。

這個方法對小公司的效果比對大公司企業快,因為大公司可能採用自動郵寄系統發送大量廣告,他們比較可能忽略退件,也比較不會頻繁更新郵寄對象資料。不要灰心,繼續做。

如果此招效果不彰,我網上還看過另一個有效又方便的方法,就是在信箱內側放一張紙條,提醒郵差某某人不住這了,請不要再遞送他的郵件。有人還建議平常跟你的郵差友善一點,建立一點交情,郵差會比較願意幫這個忙,在投入郵件到你的信箱時,過濾一下收件人姓名。

如果你想停止自己的垃圾郵件,這方法就就不通了。你總不希望郵差誤會了,把寄給你的郵件通通都停掉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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